年终奖金额(税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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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独计税说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,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单独计算纳税。

此优惠政策已延续至 2027年12月31日
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
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3,000元 3% 0
2 3,000-12,000元 10% 210
3 12,000-25,000元 20% 1,410
4 25,000-35,000元 25% 2,660
5 35,000-55,000元 30% 4,410
6 55,000-80,000元 35% 7,160
7 超过80,000元 45% 15,160
计算说明: 1. 单独计税:年终奖÷12,按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应纳税额 = 年终奖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;
2. 并入综合所得:年终奖并入全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个税,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;
3. 两种方式各有优劣,一般来说年收入较低时并入综合所得更划算,年收入较高时单独计税更划算;
4. 注意年终奖的"陷阱区间":如36001元比36000元多交约2310元税。